头条焦点:全国首例反催收代理维权被判刑入狱

2023-07-04 14:20:08     来源:市场资讯

作者|刘妍 出品|消费金融频道

关于反催收的讨论,‘消费金融频道’已经写过多篇文章,从反催收的形式、目前反催收的市场情况、人员构成以及公安打击例证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。

事实上,从信贷机构到监管部门,近些年来对于反催收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增强,不过从司法判例的角度来说,因为从事反催收而受到刑事处罚占比却很低。


【资料图】

近期,厦门警方破获一起黑灰产敲诈勒索刑事案,该反催收中介被以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成为反催收领域首次定刑“敲诈勒索罪”的案件。

反催收中介缠诉被抓

公开信息显示,今年2月,平安银行信用卡在一次催收投诉案件复盘检视过程中发现异常,投诉人刘某与行业多起信用卡恶意投诉事件高度相关。通过分析相关情况,平安银行信用卡认为刘某疑似从事非法经营和违规职业代理投诉。

随后,平安银行信用卡向厦门警方进行报警,警方在多番调查之后,最终刘某以敲诈勒索罪立案。

根据调查,中介刘某自称可代理多家银行的利息、费用调减等业务,被警方发现之时已经从事一年多的代理投诉业务。

在开展业务方面,刘某主要通过投诉恶意催收的方式向银行施压,以达到减免息费的目的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为了攫取利益,刘某还怂恿直接代理客户与发卡银行进行不合理的协商。

警方调查显示,刘某假冒客户黄某通过缠诉的方式获取现金赔偿后全部占为己有,同时又谎称黄某的信用卡欠款是由其本人垫付,要求黄某向其支付清偿的部分费用,使银行及客户资金均遭受到损失。

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,刘某被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,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这是反催收组织首次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的案例。

‘消费金融频道’梳理了涉及反催收的一些公诉案件发现,目前反催收涉及比较多的罪名分别是虚假诉讼罪、伪造国家机关证件、印章罪、诈骗罪等,随着反催收适用罪名的增多,反催收违法的内容和角度也会越来越清晰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就在2个月前,保险领域一起代理退保同样被判敲诈勒索罪,这也是保险领域代理维权首个被判敲诈勒索罪的案例,并且两个案件的犯罪团伙犯罪手法有着极高的相似性。

福建银保监官方微信显示,日前,一个打着“代理退保”的黑灰组织引起了辖区内警方的注意。

据悉,这个团伙6名成员通过设立信息咨询公司,雇请人员从事保险代为退保业务。通过微信、抖音等平台发布“可办理全额退保”等信息,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该公司进行代理退保。

在退保过程中,该团伙以杜撰、虚增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的方式编写投诉信,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保险公司,致使保险公司被迫损失13万余元。

从两个案件反映的趋势能看出,有第一个案例的出现,未来反催收被判敲诈勒索罪的案例会呈现上涨趋势,这对反催收组织的打击力度是十分强的。

司法需进一步加强对反催收的打击

虽然近几年来包括银保监会在内的监管机构多次下发风险提示,提醒消费者打着所谓“停息挂账”“代理维权”“征信修复”等旗号的机构均是违法反催收机构,并不可信。但从公检法角度而言,打击反催收还是仅从个别金融机构、消费者报案入手,并未形成全面合力的打击态势。

根据一些受骗消费者的口径,目前对于辖区内消费者因反催收组织受骗报案的案子,警方是以经济纠纷进行调查,并建议消费者到法院进行自诉。对于短时间内辖区报案人数较多,涉案金额较大的才会进行立案处理。

‘消费金融频道’以“代理维权”“停息挂账”等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搜索发现,自诉案件占绝大多数。

法院在审理时主要参考反催收机构是否完成了合同承诺相应业务,并不会认为该业务违法,虽然基本会判消费者胜诉,但处罚结果也仅是退还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审理费,处罚力度并不大。

近几年,由于疫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,社会层面负债人群越来越多,这也催生出越来越多的反催收机构,利用金融机构和负债人之间的信息差,在短视频、公众号平台以帮助负债人上岸的名义骗取负债人的信任,继续收割负债人。

此前‘消费金融频道’就曾报道过一家专门从事“停息挂账”的三好律师平台,竟号称即将要在港股上市的事件,也能看出目前反催收有恃无恐的情况。

反催收势头越来越严峻,银行、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在加大力度进行打击。

平安银行信用卡专门出台了打击反催收黑产方案,其中就包含坚决不协商的“诉即诉”机制,即一旦接到疑似信用卡反催收联盟投诉的案件,坚决不协商,直接采取司法诉讼手段。

监管层面来看,去年10月,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草拟了《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代理维权活动认定指引(内部过程稿)》和《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互联网信息发布基本要求(内部过程稿)》。

这两个文件从身份认证、信息发布内容等多个方面对反催收、代理维权等进行调查,并要求加强对平台发布内容的审查力度。

如今,这两份文件已经处于行业内征求意见阶段,距离发布实施只差一步之遥。

从公检法近段时间对反催收组织的频繁动作可知,用不了多久,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反催收的管理以及打击将形成一定性的规模,传统的反催收方式也将会失效了。

标签:

[责任编辑:news001]

为您推荐